贵州大学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2024年4月1日   点击人次: 1530   

贵州大学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我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各级研究生(研一研二研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在学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机构及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

我校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收取个人申请材料。

受花溪区教育局委托,凡我校符合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同学,网报时请先选择花溪区教育局然后再选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员入学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以前的(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所毕业学历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贵阳市14所指定体检医院具体见市教育局通知公告),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

(一)网上申报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4年4月1日—4月19日(我校只参加申报第一批次资格认定)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第二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登录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app.jszg.edu.cn/

  1. 现场确认(我校同学请将确认点选为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26日

现场确认地点:东校区中山园招生就业处二楼综合科

五、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打印一份网报生成的申请表

3、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申请人的学籍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5.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本次体检指定医院为花溪区人民医院和贵州省职工医院,4月1日网报后即可自行到医院体检(体检表医院提供),拿到体检报告并将个人材料准备齐后即可进行现场确认4月8日-4月26日)。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与上传报名系统的照片一致)。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研究生需提交本科阶段毕业证、研究生阶段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证书领回后(预计6月底),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到校招生就业处综合科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其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交学院学生科归入本人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招生就业处综合科0851-88292239


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4年4月1日

14所体检医院